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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觀光產業(觀光旅館業、旅館業、民宿及觀光遊樂業)職場接觸者申請補開立新冠肺炎(COVID-19)相關確診個案接觸者居家隔離通知書相關作業

臺中市觀光產業(觀光旅館業、旅館業、民宿及觀光遊樂業)職場接觸者申請補開立新冠肺炎(COVID-19)相關確診個案接觸者居家隔離通知書相關作業

(一)有關臺中市觀光產業(觀光旅館業、旅館業、民宿及觀光遊樂業)新冠肺炎(COVID-19)相關確診個案接觸者居家隔離通知書補開立一案,請於111524日前提供本局密切接觸者名冊(請寄至janet888@taichung.gov.tw),詳如下說明:

111426日至57日之職場接觸者:

1.匡列時間:確診者發病日或採檢陽性日之前 2 日起至隔離日。

2.匡列對象:同辦公室或同工作場域密切接觸同事(九宮格)

(二)「密切接觸者名冊」格式請至臺中市政府衛生局官網/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專區/防疫措施下載,請業者務必依格式規範完整填列A(姓名)R(居家隔離告知日期),以及T(開始隔離日)內容,並將名冊檔名備註公司名稱、確診個案姓名及確診日期,如填報未完整,則以未符合居家隔離條件,不予匡列。

  • 市府分類: 宣導活動,便民服務,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22-05-23
  • 發布日期: 2022-05-23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觀光旅遊局‧觀光管理科
  • 點閱次數: 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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