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專區服務 > 員工專區-人事服務e點通 > 員工權益專區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112年度臺中市特約醫院

為照顧所屬機關學校員工、員工眷屬及公教退休人員身體健康,本府112年度與50家醫療院所簽訂醫療保健服務合約。請前述人員至本府特約醫療院所就醫時,出示身分證明文件,俾享優惠:
一、本府所屬機關學校員工:請出示員工服務證;未製發服務證者,由各機關學校人事單位出具身分證明書。
二、本府所屬機關學校公教退休人員、本市公教退休人員協會:請出示退休證或退休協會會員證。
三、本府所屬機關學校員工眷屬及公教退休人員眷屬:由各機關學校人事單位出具身分證明書。
四、員工離職時人事單位應將身分證明書予以收回。
五、必要時,請配合醫院要求出具其他身分證明文件。未出示或不配合醫院要求出示相關證明文件者,醫院得不給予相關醫療

檔案下載(或附件)

  • 市府分類: 衛生醫療,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23-06-07
  • 發布日期: 2023-01-05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觀光旅遊局‧人事室
  • 點閱次數: 2037
至頁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