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花蓮本年2月6日震災,為振興花蓮地區觀光,有效活絡地方經濟,行政院自本(107)年3月27日起至同年12月31日止,放寬公務人員強制休假補助費措施規定,並請鼓勵貴屬同仁前往花蓮地區觀光消費。 符合休假改進措施相關規定者,不限行業別均得列為觀光旅遊額度,,並於本年強制休假補助總額內實施加倍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