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人事行政局100.03.24局考字第1000026094號函,公務人員為執行職務(如負責為民服務事項)或瞭解民意、推動政策等之需要,仍得於上班時間或以公家電腦上網連結臉書或噗浪網,請查照轉知所屬機關人事機構加強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