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缺職務:行政助理。
出缺職務數:1名。
僱用期間:實際到職日至109年12月31日止。
上班地點:擔任本局政風室行政助理之工作。
- 本局政風室。
- 其他因甲方臨時性業務之需所調派之場所。
- 甲方得因業務需要調整乙方之工作地點及項目。
工作時間:上班日08:00至17:00,中午得休息一小時,休假日以政府行政機關規定為準,並依勞基法規定辦理。
核薪方式:月薪(新臺幣2萬3,800元整)
工作項目:
- 總務作業。
- 文書處理。
- 電話接聽。
- 檔案歸檔及整理。
- 室內清潔及維護。
- 公文登記桌登載事宜。
-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 男女不拘。
- 高中以上畢業,男性需役畢,並能獨立作業。
- 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與熟悉office及公文寫作者尤佳。
- 嫻熟汽、機車駕駛者尤佳。
- 品行端正且具服務熱忱者。
- 歡迎身心障礙者或原住民身分者報名。
甄選名額:
- 正取名額1名。
- 備取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三個月內。
報名期間:請於109年1月8日前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貼二吋脫帽正面照片1張)、學經歷證件或其相關證明文件;身心障礙者請附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具原住民身分者,請附戶籍謄本正本。郵寄至本局秘書室辦理報名(地址:420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5樓;聯絡電話:04-22289111#58040賴先生),報名時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臺中市政府觀光旅遊局政風室行政助理】。
繳驗文件:
- 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貼兩吋脫帽正面照片1張)
- 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 專業證照影本(無者免繳)。
- 政風室行政助理基本資料表(如附件)。
甄試:
- 初審:書面審查。(經審查通過者,另行電話通知參加複審,未通過初審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 複審:面試。(個人背景、專長等自我介紹、相關工作經歷簡介等)
錄取公告:錄取名單公布於本局網站。
附則:
- 本案錄取報到人員,繳交之各項證件,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者,取消甄選資格;如經錄取,取消錄取資格,並負民事、刑事等相關責任暨放棄先訴抗辯權。
- 應徵報名以郵戳為憑或本局收文章為憑,逾期不受理。
- 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至考試院銓敘部(http://www.mocs.gov.tw)服務園地下載檔案。
(公告有效時間:109年1月2日起至109年1月8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