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代時期,後唐明宗駕崩後,其養子李從珂殺弟自立。當時李從珂與大臣石敬塘間之嫌隙頗深,但仍保持貌合神離的狀態。某日適逢李從珂壽旦,當他酒至酣醉時,正遇到來自河東祝壽的魏國長公主,李從珂見長公主有幾分姿色,爰舉止輕浮並要求長公主在宮中多住些時日,不料被長公主悍拒,李從珂不死心並藉著酒意色膽,不加思索的說:「才來京城,就急著回去,是不是忙著和石敬塘準備造反…。」次日醒來,李從珂頗覺失言,但石敬塘很快就知道,並且懷疑皇帝會因而對其不利,於是乃向契丹稱臣借兵,並滅掉後唐,
身為公務員,本應摒棄酒、色,但如因而造成洩密情事,當更罪加一等。上述害己害國之例,殊值令人深思警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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