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泡好湯、溫活度假趣」抽獎活動中獎名單【詳如附檔】。
【注意事項】
●主辦單位若於112年11月15日前無法依摸彩券所載電話聯繋得奬者,則視同放棄;另將於11月20日前陸續寄出各獎項。
●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所得稅扣繳規定
1、如果獲獎人或中獎人是我國境內居住的個人,或在我國境內有固定營業場所的營利事業、或於一課稅年度內在臺灣地區居留、停留合計滿183天之大陸地區人民及在臺灣地區有固定營業場所之大陸地區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要按照給付金額扣繳10%。
2、如果獲獎人或中獎人不是我國境內居住的個人,或是在國內沒有固定營業場所的營利事業、或於一課稅年度內在臺灣地區居留、停留合計未滿183天之大陸地區人民及在臺灣地區無固定營業場所之大陸地區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一律要按照給付金額扣繳20%。
●如有未盡事項,以主辦單位公告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