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缺職務:約用人員。
- 出缺職務數:1名。
- 工作地點:臺中市政府觀光旅遊局。
- 以本局指定之管理單位所指派之工作地點為主,本局得依單位業務或訓練需求採輪調制度。
- 其他因本局臨時性業務之需所調派之場所。
- 本局得因業務需要隨時調整約用人員之工作地點及項目。
- 工作項目:
- 協助辦理露營場稽查及輔導相關工作。
- 協助辦理非都市土地露營設施許可使用申請及露營場設置登記申請審查作業。
- 協助網路搜尋本市未列管之未合法露營場。
- 協助露營場管理相關行政作業。
-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所需資格條件:
- 男女不拘。
- 國內外大專院校或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並曾有觀光公務機關行政經歷2年以上,並能獨立作業。
- 須具備電腦能力,例如電腦基本操作、文書處理、網際網路及Office文書處理軟體。
- 品行端正且具服務熱忱者,需能配合業務加班。
- 僱用期間:實際到職日至114年12月31日止,試用期間3個月,經考核不適任者,機關得隨時終止僱用契約。中央年度型補助計畫,機關得視補助情形及表現續僱。
- 工作時間:上午8時至下午5時,周休2日,休假日以政府行政機關規定為準,並依勞基法規定辦理;但因業務需要者,須於配合平日及假日公務出勤,並得改行變形工時方式。
- 核薪方式:工資按月給付,為每月新臺幣38,948元整(含勞健保及勞退金)。
- 檢具資料:
- 符合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於114年9月16日前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貼二吋脫帽正面照片1張)、學經歷證件或其相關證明文件;身心障礙者請附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具原住民身分者,請附戶籍謄本正本。郵寄至本局秘書室辦理報名(地址:420018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5樓;聯絡電話:04-22289111#58040蔡小姐),報名時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臺中市政府觀光旅遊局約用人員】。
- 本項報名人員符合資格者係採書面審查方式為之,本局得視實際需要進行進行面試,審查不適合、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 報名文件請用影本並以A4紙張影印依序裝訂。
- 應徵報名以郵戳為憑或本局收文章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 甄選名額:
- 正取名額1名。
- 備取名額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三個月內。
- 繳驗文件:
- 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貼兩吋脫帽正面照片1張)
- 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 專業證照影本(無者免繳)。
- 甄試:
- 初審:書面審查。(經審查通過者,視實際需要電話通知參加複審,未通過初審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 複審:面試。(個人背景、專長等自我介紹、相關工作經歷簡介等)
- 錄取公告:錄取名單公布於本局網站。
- 附則:
- 錄取報到人員,繳交之各項證件,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者,取消甄選資格;如經錄取,囿因前述情事取消錄取資格者,並負民事、刑事等相關責任。
- 應徵報名以郵戳為憑或本局收文章為憑,逾期不受理。
- 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至考試院銓敘部(http://www.mocs.gov.tw)服務園地下載檔案。
(公告有效時間:114年9月12日起至114年9月16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