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雪霸國家公園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案」公開徵求意見及說明會。
依據:
一、國家公園法施行細則第6條。
二、國家公園計畫通盤檢討作業要點第9點。
公告事項:
一、公告期間:114年9月15日至114年10月14日共30日。
二、公告地點:内政部國家公園署、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武陵農場、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新竹分署、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臺中分署、臺中市政府、苗栗縣政府、新竹縣政府、臺中市和平區公所、苗栗縣泰安鄉公所、新竹縣五峰鄉公所、新竹縣尖石鄉公所及本局公告欄。
三、公告內容:公開徵求意見書、圖。
四、公開說明會日期與地點:
(一)114年9月25日(星期四)下午2時假新竹縣尖石鄉公所4樓第2會議室(新竹縣尖石鄉嘉樂村70號)。
(二)114年9月26日(星期五)上午10時假新竹縣五峰鄉公所A棟會議室(新竹縣五峰鄉大隘村6鄰95號)。
(三)114年10月2日(星期四)下午7時30分假臺中市和平區平等里環山社區活動中心(臺中市和平區平等里中興路三段環山一巷18-1號)。
(四)114年10月9日(星期四)下午1時30分假苗栗縣泰安鄉公所3樓會議室(苗栗縣泰安鄉清安村洗水坑69號)。
五、人民、機關、團體對本案如有相關意見,請於公告期間内以書面意見表載明姓名(單位)、地址、建議位置、理由及事項等資料,向本處提出(意見表請逕向公告地點索取,亦可透過本處網站公告下載),供作通盤檢討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