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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臺中旅宿業創意行銷能量蓄積提案計畫

目的

新冠肺炎疫情致國人暫緩旅遊規劃,衝擊觀光產業甚鉅,為鼓勵本市合法旅宿業者於疫情期間盤點資源,為疫後觀光振興行銷宣傳預作準備,爰規劃執行旨揭計畫,鼓勵業者發揮創意,群策群力研提疫後振興行銷、產品開發、服務品質提升等計畫,積極蓄積本市旅宿未來行銷量能。

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臺中市政府

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觀光旅遊局

參與資格

本市合法立案之旅宿業者均可提案參與,每ㄧ提案單位以申請1案為限。

計畫主題

可為疫後行銷、營運維管升級、產品開發及其他可提升旅宿行銷暨營運量能之相關計畫。

執行期程

受理提案

自110年7月1日(四)起至110年7月16日(五)17:00止,紙本送件以郵戳或簽收日為憑,線上送件者以電子郵件寄送時間為憑。

資料提交方式

開放紙本及線上送件,請擇一方式提交資料。

紙本送件:請郵寄或親送「臺中市政府觀光旅遊局 旅遊行銷科」,地址:42007 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5樓。

線上送件:請傳送至電子信箱tourismtaichung@gmail.com。

主辦單位收件後,將於3個工作日內以電話或電子郵件方式通知收執提案,倘未於時間內接到通知,請主動聯繫確認送達情形,電話:04-2228-9111#58314、58316、58319。

公佈審查結果:110年7月底前。

提交資料

資格證明:合法旅宿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1份

申請書:1份,如附件ㄧ。

提案計畫書:

紙本送件者請提供一式7份及電子檔案1份;線上收件者則請提供電子檔案1份。

內容至少包含計畫目的、方案構想、可行性分析、人力規劃、執行期程、經費規劃、預期效益等,詳參附件二(計畫書大綱)。

請以A4紙張直式橫書繕打,編列頁碼,雙面列印、左側裝訂;倘為圖說,可為A3輸出。

審查作業

採書面審查,由本局及專家學者組成審查委員會,就各提案單位之提案計畫書進行審查。

採競爭型評審,經審查合格者,方得列為獎勵對象。

審查標準

計畫內容之創意性,占比25%。

執行規劃之可行性及預期效益,占比65%。

經費編列之合理性,占比10%。

計畫獎勵

本計畫提供獎金,每案最高金額為新臺幣3萬元,實際核定金額、名額、獎項,依審查結果而定,主辦單位保有調整權利。

計畫獎金依旅宿業核准設立房間數區分如下:

A組:房間數1至49間

優等:100名,獎金新臺幣2萬元。

佳作:若干名,獎金新臺幣1萬元。

B組:房間數50間以上

優等:40名,獎金新臺幣3萬元。

佳作:若干名,獎金新臺幣1萬5千元。

計畫執行獎勵金:

為鼓勵計畫實際執行,提升本市旅宿業未來行銷量能及營運績效,獲選單位於110年12月15日前依獲選計畫提送執行成果資料,內容應包含短期部分(110年8月至12月)執行工作項目及效益,並全部執行完成者,經主辦單位審核通過前25名,每案可獲執行獎勵金新臺幣2萬元。

連絡電話:04-22289111 #583145831658319

檔案下載(或附件)

  • 市府分類: 經濟發展,社會福利,休閒旅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1-07-06
  • 發布日期: 2021-06-24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觀光旅遊局‧旅遊行銷科
  • 點閱次數: 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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