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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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僱用期間:114年11月1日(以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 12月31日止,僱用期間經考核不適任者,本局得隨時終止僱用契約。 2.工作時間:上午8時至下午5時,周休2日,休假日以政府行政機關規定為準,並依勞基法規定辦理;但因業務需要者,須於配合平日及假日公務出勤,並得改行變形工時方式。 3.核薪方式:工資按月給付,為每月新臺幣31,449元整。 4.應徵報名以郵戳為憑或本局收文章為憑,逾期不受理。 5.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至考試院銓敘部(http://www.mocs.gov.tw)服務園地下載檔案。 6.甄試:書面審查。(未通過書面審查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7.甄選名額: (一) 正取名額1名。 (二) 備取名額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一個月內。 8.錄取公告:錄取名單公布於本局網站。 9.本案錄取報到人員,繳交之各項證件,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者,取消甄選資格;如經錄取,囿因前述情事取消錄取資格者,並負民事、刑事等相關責任。 (公告有效時間:114年10月23日起至114年10月27日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