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包公乃宋朝進士,為官清廉並富有才華。在朝處事剛毅,貴戚宦官為之斂手,聞者皆憚之。他曾上諫當朝應行「…去刻薄、抑僥倖、正刑、明禁、戒興作、禁妖妄」,以及裁抑內侍,減節冗費等大事,並獲皇帝採用。執訴訟時,除揚棄舊制不得徑造庭下之規定外,並開正門,使得至前,陳曲直,一時獄治大清。曾有官宦興築亭台樓閣,擅自偃塞溝渠,致雨水四溢,百姓苦不堪言,包公即予以強制拆除,百姓無不稱之。
包公一生耿介自持,安貧樂道,無所留於後代,僅曰:「後世子孫,仕宦有犯贓者,不得放歸本家,死不得葬大塋中,不從吾志,非吾子若孫也。」現今安徽合肥,立有包公祠,祠東有一井,號稱「廉泉」。傳說,只要貪官污吏飲其水,則必腹痛如絞,苦不堪言,至今為官鮮少有敢飲者。另外,相傳在晉代廣州城外二十里有一個叫石門的地方,也有一泉井曰「貪泉」,如有飲其水者,即使是清廉之士,也會變得貪婪。
包公死後,諡「孝肅」。取其「肅」字,想必是有端正政風之意吧!而包公的端正政風作為,包括提供週延的法制、節省公帑之議、公正廉明的司法判決,以及強制執行公權力等,皆可為明白之印證。
資料來源:農委會、維基百科、電視劇<包青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