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府112年4月24日府授衛疾字第11201037251號函辦理。二、有關衛生福利部因應國內COVID-19疫情趨緩,放寬戴口罩規定,故廢止本府112年3月7日府授衛疾字第1120045771號公告。三、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