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衛生福利部公告「為防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進入本公告所示場所應佩戴口罩,並自中華民國112年5月31日生效」,檢送公告影本1份。 一、依據臺中市政府112年6月7日府授衛疾字第1120152657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