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於2015 年5 月20 日公布「聯合國反貪腐公約施行法」,並自2015 年12 月9 日正式施行,自主實踐公約。依據施行法規定,政府應與各國政府、政府間國際組織、非政府間國際組織及反貪腐機構共同合作,以落實公約所建立之反貪腐法律架構,藉由議題宣導讓民眾了解反貪腐的作法及重要性,以利提升企業及民眾對於倡議內容及價值的瞭解與認同。在「臺美21世紀貿易倡議」之「反貪腐」內容計有「雙方就打擊及預防貪腐所採取之措施」、「鼓勵舉報可疑貪腐事件,保護舉報者」、「促進公務員廉政措施」、「促進私部門、勞工組織及社會之參與」、「為預防及打擊貪腐及賄賂所採取或維持措施之適用及執行」等5大要點,就倡議反貪腐之「雙方就打擊及預防貪腐所採取措施」重點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