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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2月陽光法案宣導-<公務員出席演講、座談、研習及評審(選)應注意>

(2月)公務員出席演講、座談、研習及評審(選)應注意
(2月)公務員出席演講、座談、研習及評審(選)應注意

公務員出席演講、座談、研習及評審(選)應注意
主要在規範公務員參與私部門活動部分,除明訂限額及標準,以資明確外,並避免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等第三人藉此方式賄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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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領鐘點費每小時不得超過新臺幣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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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有支領稿費者,每千字不得超過新臺幣二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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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籌辦或邀請,應先簽報其長官核准及知會政風機構
登錄後始得前往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財政局政風室

  • 市府分類: 宣導活動,政令政策
  • 最後異動日期: 2025-02-03
  • 發布日期: 2025-02-03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觀光旅遊局‧政風室
  • 點閱次數: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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