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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導盲犬友善環境「不餵食、不撫摸、不呼叫、不拒絕、主動詢問」

按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60條第2項規定:「前項公共場所、公共建築物、營業場所、大眾運輸工具及其他公共設施之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不得對導盲幼犬、導聾幼犬、肢體輔助幼犬及合格導盲犬、導聾犬、肢體輔助犬收取額外費用,且不得拒絕其自由出入或附加其他出入條件。」

宣導影片已公布於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官網及身心障礙服務入口網(https://dpws.sfaa.gov.tw/)導盲犬專區。

  • 市府分類: 宣導活動
  • 最後異動日期: 2025-12-08
  • 發布日期: 2025-12-08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觀光旅遊局
  • 點閱次數: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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