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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7月陽光法案宣導-<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受贈財物篇-依「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以下稱本規範)公務員對於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餽贈財物,該如何處理公務員利用其配偶之名義收受與其有指揮監督關係之屬下所贈禮品,是否為本規範所允許?>

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受贈財物篇-依-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以下稱本規範-公務員對於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餽贈財物-該如何處理公務員利用其配偶之名義收受與其有指揮監督關係之屬下所贈禮品-是否為本規範所允許
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受贈財物篇-依-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以下稱本規範-公務員對於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餽贈財物-該如何處理公務員利用其配偶之名義收受與其有指揮監督關係之屬下所贈禮品-是否為本規範所允許

資料來源:台中市政府水利局政風室

  • 市府分類: 宣導活動,政令政策
  • 最後異動日期: 2026-07-01
  • 發布日期: 2026-07-01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觀光旅遊局‧政風室
  • 點閱次數: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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