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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年臺中市低碳旅館認證申請暨獎勵辦法公告

103年臺中市低碳旅館認證申請暨獎勵辦法公告
一、 依據103年臺中市低碳旅館認證計畫辦理
二、 目標:
藉由推動低碳旅館認證制度及低碳旅遊,鼓勵業者採取各項降低對環境產生負面影響之措施,以建立永續低碳生活環境。
三、 主辦機關:臺中市政府
執行機關:臺中市政府觀光旅遊局
承辦廠商:台灣檢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台中分公司
四、 適用對象:臺中市觀光旅館業及旅館業
五、 報名方式:
(一)自即日起至103年10月13日(三)下午5時前將報名表及相關佐證文件五份與照片,皆須附紙本及電子檔光碟(可編輯複製的文件檔案),以掛號方式寄送至「台灣檢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台中分公司」(40755臺中市台中工業區14路9號,請註明:『103年臺中市低碳旅館認證暨輔導申請』,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對於申請報名如有其他疑問,請電洽 (04)2359-1515分機1206 (何小姐)或1205(洪小姐)洽詢。
(二)申請資料請於臺中市政府觀光旅遊局網站下載(http://www.tourism.taichung.gov.tw/),應包含下列文件:
(1)臺中市103年度低碳旅館認證文件檢查表(如附件一)
(2)臺中市103年度低碳旅館認證申請表
(3)觀光旅館業營業執照或旅館業登記證
(4)其他檢附證明文件(如相關節能設施照片、設備維護紀錄或節能措施相關文件)
六、 輔導暨認證審查程序:
103年度低碳旅館輔導暨認證係採階段性策略,由本府觀光旅遊局成立低碳旅館認證審核委員會,並敦聘專家學者及相關機關代表擔任委員,另聘請專業技術及管理顧問對旅館業者進行二次免費輔導後,再進行認證審核會議:
(一)第一階段輔導(暫訂10月中至11月底辦理):依據業者提送的申請資料進行書面審查後,進行現場免費輔導二次,並提供軟硬體改善建議。
(二)第二階段認證審核會議(暫訂12月中辦理): 以申請業者第二次受輔導報告內容進行書面審核,認證審核小組將依據評分項目(詳附表1)給予評分,分數達110分(含)以上即獲得臺中市103年度低碳旅館認證。
七、 獎勵辦法﹕
通過低碳旅館認證者,將由臺中市政府頒發證書,並擇優至少一業者,頒發SGS國際綠色服務旅館(Green Service Hotel)驗證標章,並可參與相關低碳旅館及低碳旅遊行銷活動(如媒體露出、部落客體驗撰文、發表會及推廣活動等),增加業者曝光率。
八、 頒獎日期:
104年第一季,日期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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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交通運輸,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21-04-22
  • 發布日期: 2014-09-24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觀光旅遊局
  • 點閱次數: 1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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